徐工履带吊型号:QUY55、QUY75
安全操作
(1)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、行走和停放。在正常作业时,坡度不得大于3度,并应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。
(2)起重机启动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安全完好;
2)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;
3)燃油、润滑油、液压油、冷却水等添加充足;
4)各连接件无松动。
(3)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,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,并应按照规定启动内燃机。
(4)作业时,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。当无资料可查时,不得超过78度。
(5)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%及以上时,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,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。
(6)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,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。抬吊时应统一指挥,动作应配合协调。载荷应分配不公合理,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%。在吊装过程中,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。
(7)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,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%,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。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,并应拴好拉绳,缓慢行驶。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。
(8)起重机行走时,转变不应过急;当转弯半径过小时,应分次转变;当路面凹凸不平时,不得转弯。
(9)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,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,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。严禁下坡空挡滑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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